|鄭號錫X金南俊,有一點玧智學姊交往提及和不存在的未婚妻,可以接受就→
-
他隱約記得那個驟雨的午後,金南俊舉著一把沒有什麼遮擋功能的小童傘,手裡拿著因為奔跑所以融得滿手的冰淇淋,那支在太陽仍烈時孩子們的想望。鄭號錫意會到是剛剛他讓給他的那支霜淇淋,他還回來了,所以接過傘收了再把冰淇淋給吃掉,然後帶金南俊去洗手,小孩子間沒有那麼多的拖拉,沒有會造成尷尬但似乎必須的提問,金南俊比他小幾個月,卻還比他成熟一些,他說了話,鄭號錫沒聽清楚,因為雷聲大作、他嚇了一跳。
學生時期他們一直都是眾人眼中的乖孩子,一個出於安分一個是完完全全的資優生,同齡朋友間父母總會互相比較誇獎別人家的孩子,他們也沒有什麼不能接受的,因為金南俊的確比較聰明,鄭號錫的確比較懂得自理和照顧,縱使是青春期的荷爾蒙躁動也沒有讓他們有多少出格的叛逆,最多裝病翹了補習,出席率除了萬不得已的生病總是全勤,守序到如今他覺得有點可惜,沒有轟轟烈烈可以記起,只有細碎的模糊記憶甚至不值得在談話中被提及。
鄭號錫第一次戀愛是在升高三前的大學營隊,那個只是路過的冷冷的學姊似乎是他的命中注定,至此他可以說的故事多得多了,譬如他翻遍了任何社群網站的蛛絲馬跡去找那個學姊的消息,譬如他在考前一個學期才開始用功讀書去補上成績的差距追到那個大學,譬如那個學姊的專業明明與他不同,他也從零而起去輔修和她同堂聽課。
金南俊在這些故事中的戲份不多,雖然是竹馬之交卻非主流故事裡出謀劃策的軍師朋友,最多在他煩悶的時候做一個並非唯一的傾聽者,他想起來那時候金南俊也是忙的學生會,選會長的時候,他人緣不差,也替他攬了不少票,但就限於此了,他還擔著街舞社的幹部。他們在難得正常上下課的時間一起回家,公車擁擠的氣味是少數他們的共同回憶,因為嘈雜對話記得清的也不多,多的是一些少年們自以為有趣的玩笑。
升上大學後還是難免有些疏離,但所幸他們學校算近,不至於放假回家才會見上一面。鄭號錫鍥而不捨地追上了那個學姊,最後還是被逆轉讓對方告了白。他們讓彼此見過幾面,鄭號錫有時會調侃金南俊把青春都玩進了行政事務裡頭,他自嘲自己確實不懂追人,可能替人拿個包包都會把背帶給弄斷了。
學姊大四畢業的時候他們分了手,他記得自己和同寢的室友借了車出去,結果到了半路下了大雨,於是整張臉名正言順地濕透了,他也不用噘個人字嘴把話語隱忍到最深處。停下來走進超商的時候擦乾了臉已經看不清楚痕跡,他遇到金南俊和他們學會的人出來買開會的慰問品,只是打了招呼,也沒多談,但他老是忘不掉這事。
金南俊在提早念完研究所之後又出了國,再見到的時候鄭號錫已經當了舞蹈老師好多年,寬鬆舒服的衣裳穿得多了,金南俊一回來就讓他塞進一身整齊拘束的西裝裡頭。他要結婚了,女孩是個韓裔美國人。鄭號錫挺高興的,自己多年的朋友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彼此照顧託付的對象,只是怕那女孩得操心死了,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鄭號錫對女孩熱情的波浪紅髮驚歎一番,金南俊笑說你大二結束那時候不也染了一頭紅毛,鄭號錫想起尷尬地笑笑,那是他覺著自己該擺脫點過去的自己,結果過沒多久長出黑髮就不再補染了,時間很短,他自己都忘了這件事,也沒告訴金南俊箇中原由,金南俊卻還記得。
鄭號錫沒給金南俊當伴郎,但他要求在第一排看著他們互相說著我願意,比起分享目光焦點這樣似乎更為圓滿。婚禮之前他和緊張的新郎官聊了幾句,十幾年的友情卻一時之間也沒什麼好說的,只打趣和安撫,然後坐回了自己的位置等待婚禮進行。新娘很美,天空卻不作美,外頭下起了很吵的雨,天色很暗,亮點遂都從主人公身上發散,鄭號錫卻沒專心。
好像總是缺漏了什麼。是很熟悉的朋友,穿同一條褲子,吃同一家餐廳,甚至用同一台電腦看小黃片,然後電腦中毒互相使眼色向家長打馬虎眼。仔細想是很多回憶的,但都太小了,細碎零雜,不足掛齒,最微小普遍的種種以至於從來沒有再靠近一點,但其實底蘊是挺厚的。雨越來越大,落雷打斷了交換誓言,他又被嚇了一跳,接著繼續照常進行的儀式什麼的他再也聽不進去了。他想起那個雷陣雨的午後,甜膩半融的冰淇淋,濕透的衣服蓄滿千言萬語,金南俊對他說,我想和號錫親近一點。
